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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3年03月01日 11:57    作者:    点击:[]次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7日至8月15日,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州科技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9月20日,州委巡察组向州科技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一)关于“理论武装不扎实,结合工作实际不紧密”的整改进展情况。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作为深化理论武装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中之重,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开展干部“讲理论、讲政策、讲法律”活动15场40人次,以讲促学、以学促干,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州科技创新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决策部署不到位,科技创新工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切实提高站位,坚决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安排、州委具体要求落地落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新平台建设、创新能力提升、科技支撑乡村振兴等工作取得实效。制定印发《关于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实施方案》,支持园区高质量发展;建立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认真组织开展研发投入统计归集培训,2021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总量65690.13万元,同比增长26.59%,高于全省平均增速11.59个百分点,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省排名上升1位;认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对企业实施一对一指导服务,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全州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4户,总数达100户,全省排名第4位;4家新型研发机构入选云南省2022年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对象名单,实现了全州新型研发机构“零”的突破;认真落实云南省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六大行动,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楚雄州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助力乡村振兴。

(三)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不力,科技服务企业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抓实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出台“兴楚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等系列政策措施,支持科技人才高质量发展,评选推荐“兴楚科技领军人才”8名,认真组织申报国家、省级各类人才专项;认真践行一线工作法,积极协调解决龙发、神威、衡楚等生物医药企业反映的债权债务清理、西南总部迁入楚雄、落地开工难等问题整改;制定出台《楚雄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楚雄州财政科技计划(专项)监督工作规定》等制度,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的监管。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落实落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纳入局党组年度工作要点、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强化阵地建设,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制定印发《楚雄州科学技术局党外知识分子联系办法》,切实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政治引领。

二、整治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有差距,作风革命效能建设成效不明显方面

(一)关于“落实‘三个工作法’不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深入推行一线工作法,坚持把科技入楚向深度和广度推进,赴县市指导和督促举办科技入楚县市专场,筹备办好第六届科技入楚州级专场。第六届科技入楚签约项目160项,签约投资总额600余亿元。积极推行典型引路法,挖掘了一批先进典型经验在省州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让先进典型“响”起来、“亮”起来。深入推行项目工作法,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妥善处理好原楚雄州葡萄产业开发办公室遗留问题,困扰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二)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认真组织学习各项财务制度、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财务人员岗位职责教育,修订《楚雄州科技局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使用渠道,禁止虚列资金支出,严格控制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坚决防止资金拉用、财务记账错乱、错支费用现象发生。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有弱项,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方面

(一)关于“党建引领作用不充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印发《中共楚雄州科学技术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制度》《楚雄州科学技术局局务会议事制度》,严格落实集体决策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按程序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会并接受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云南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以整风精神开展相互批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党员干部参加社区“双报到”,“创文”“创卫”志愿服务,推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社区治理,促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服务活动常态化、长效化。

(二)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楚雄州州属部门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程序,严格按照工作流程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并及时规范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从严从实监督管理干部,按照干管权限,严格出入境报备及审批工作,清理过期职工证照并及时归还本人保管。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压得不实,工作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认真开展“两个责任”约谈,对工作不在状态、履职不到位和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经常性的开展提醒谈话。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修订完善《楚雄州科学技术局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管理工作方案》,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实施、验收、评估全过程和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各个环节全面加强风险点排查。全面完成巡察、审计监督反馈问题的整改,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职工,进行提醒谈话和追责问责,坚决杜绝带“病”提拔或带“病”评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8-3369680;地址:楚雄开发区永安路204号;电子邮箱:cxzkjjbgs@163.com。


中共楚雄州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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