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中共楚雄州科学技术局党组关于 杨丽梅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日期:2017年03月10日 17:06    作者:    点击:[]次

楚科党字〔2016〕11号

各县市科技局、本局各科室:

根据《楚雄州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实施办法》规定,杨丽梅、李德江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经本人述职、民主测评和组织考核,楚雄州科技局党组2016年12月14日会议研究,决定两同志正式任职。

杨丽梅 任楚雄州科技局科普信息科科长,任职时间从2015年7月23日起计算。

李德江 任楚雄州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副科长,任职时间从2015年7月23日起计算。

中共楚雄州科学技术局党组

2016年12月14日

楚雄州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14日印发

上一条: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省级高新区认定的通知
下一条:云南省科技厅关于推荐申报第十一批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