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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科技入楚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7年05月10日 08:20    作者:    点击:[]次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楚雄州科技入楚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科技入楚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合作水平,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着力深化国家科技部与云南省人民政府科技入滇成果,借助外力解决楚雄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搭建高层次创新创业平台,探索产学研用结合的新模式和长效机制,促进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技术链、金融链“五链融合”,推动楚雄经济社会发展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轨道,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云南省科技厅与楚雄州人民政府决定共同开展科技入楚工作,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科技支撑发展,创新引领未来。当前,科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开展科技入楚工作,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和政策支持,吸引州外的科研平台、科技企业、科技成果、人才团队和科技资本落户楚雄,形成创新发展新动能,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对构建彝州对外开放新格局和实现彝州跨越发展全面小康具有重要作用和深远意义。

(一)科技入楚是推动楚雄服务和融入国家省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孟中印缅经济走廊、滇中城市经济圈等国家和省发展战略,为楚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但要更好地服务和融入国家、省发展战略,必须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通过开展科技入楚,将全国科技资源与我州的区位、资源、生态优势有机聚合,打造发展新动能,彻底改变依赖资源、资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支撑经济增长和规模扩张的老路,转向更多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驱动的发展方式上来,切实增强我州在服务和融入国家省发展战略中的竞争力。

(二)科技入楚是借助州外资源加快推进创新型楚雄建设的必由之路。近年来,我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州情认识,明确发展思路,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但是,我州在发展中还存在经济总量小、发展质量低、创新能力弱等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开展科技入楚是筑巢引凤,借他山之石破解我州发展瓶颈,加快创新型楚雄建设的重要路子。

(三)科技入楚是补齐楚雄科技短板的必要措施。当前,全州上下正紧紧围绕实现州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但在这一过程中,科技投入不足、科技人才不足、企业创新能力不强、体制机制不活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全州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开展科技入楚工作,引入科技人才、成果、平台、企业,有利于补齐我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科技创新短板,为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四)科技入楚是培育楚雄发展新动能的必然要求。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催生了大量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加快转型升级、增强发展主动权提供了重要机遇。通过科技入楚,有助于我们积极利用新技术新业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在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立足科技创新,促进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融合发展,提升产品和服务价值链,形成发展新动能,推动传统产业迈向中高端,经济增长保持中高速。

二、总体部署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十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及全州人才工作暨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切实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强与国内外科研团队、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加快引建高端研发机构,引育高层次人才,加快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建立和完善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区域创新体系。

(二)基本原则。坚持市场为导向、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院校为依托、各要素联动的原则,综合运用整建制引进、建立分支机构、联合共建共享等多种方式,以对口结对帮扶楚雄的中央单位、上海市、省直有关部门以及高等院校为纽带,加强与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和发达省份合作交流,深化合作内涵,提升合作水平,为楚雄产业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三、目标任务

围绕楚雄州“2+5+3”重点产业发展,结合引进科研平台、科技企业、科技成果、人才团队、科技资本“五个落地”,持续优化全州科技人才队伍,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高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大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推动楚雄跨越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劲的新动能。

(一)引进科研平台落地。坚持整合资源、打造平台、突出特色、加强基础、规划发展、重在建设的工作方针,围绕牢固树立协同创新理念,大力加强科研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科研平台作用,提高科技投入效率,全面提升我州科技研发和科技创新能力,助推产业转型升级,以院士专家工作站、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为重点,引进或合作共建科研平台10个以上。

责任领导:徐 东

牵头单位:州科技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人社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招商合作局、州商务局、州科协,10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二)引进科技企业落地。科技型企业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载体, 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筑自主创新高地的生力军。要以打造一大批“顶天立地”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和“铺天盖地”科技型中小企业为目标,积极引进或合作建立独资、合资科技企业50户以上。

责任领导:张晓鸣

牵头单位:州工信委

责任单位:州招商合作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扶贫办、州科技局、州商务局、州卫计委,10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三)引进科技成果落地。立足建设楚雄科技大市场,使楚雄逐渐成为创新资源广泛集聚、技术展示交易活跃、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成效显著的重要平台,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引进和转化重大科技成果20项以上。

责任领导:徐 东

牵头单位:州科技局

责任单位:州工信委、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招商合作局,10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四)引进人才团队落地。坚持把人才作为创新的根基,瞄准站在行业科技前沿、具有国际视野和能力的领军人才,引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科技成果和人才团队,加强科技交流合作,引进培养高端科技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10人(个)以上,选拔培养省、州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和技术创新人才40人(个)以上。

责任领导:赵克义

牵头单位:州人社局

责任单位:州工信委、州教育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招商合作局、州科技局、州商务局,10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五)引进科技资本落地。立足解决资本找不到技术,技术融不到资本,资本与技术之间信息沟通渠道单一的困境,推动科技与资本充分结合,促进科技创新发展,以天使基金、风险投资、科技产业基金、科技型投资基金等为重点,实施科技与金融结合专项20项以上,引进科技资本10亿元以上。

责任领导:赵克义

牵头单位:州金融办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招商合作局、州科技局,10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以上所有目标任务在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科技入楚战略合作机制。建立由省科技厅与州人民政府共同合作推进科技入楚工作的战略合作机制,签订《云南省科技厅 楚雄州人民政府开展科技入楚工作战略合作协议》,成立科技入楚工作领导小组,每两年举办一届科技入楚对接会,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州科技局

责任单位: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州招商合作局

完成时限:2017年3月10日

(二)建立高位高效推进机制。一是建立由科技入楚领导小组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科技入楚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三个结合”的高位推进机制,科技入楚要与全州的招商引资工作相结合,要与我州的重大活动(州庆、火把节等)相结合,要与全州的重大产业推进相结合。

牵头单位:州科技局

责任单位:州招商合作局,10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31日

(三)制定政策措施。根据科技入楚实施方案,从政府层面制定出台一批支持科技入楚的政策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实施。各县市、州级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和分工,分别制定出台支持科技入楚扶持优惠政策,集中汇编成册后印发宣传。

牵头单位:州科技局

责任单位: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州招商合作局等州级有关部门,10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4月30日

(四)聘请科技入楚顾问。根据工作需要,由州人民政府聘请一批科技入楚顾问,帮助协调联系推进科技入楚工作。顾问人选由州科技局初步提出,提交楚雄州科技入楚工作领导小组和州政府审定后,由州人民政府颁发聘书,并按照有关规定发给报酬。顾问人选重点从与楚雄有对口帮扶联系的中央单位、上海市以及省属单位、高校、科研院所中选聘。

牵头单位:州科技局、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

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4月30日

(五)征集和发布需求信息。将项目征集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征集人才、技术、成果、融资、兼并重组等方面需求信息,遴选出重点项目、重大需求,通过楚雄州人民政府网、楚雄科技网等平台,发布科技入楚需求信息和支持政策,实现各地、各单位科技入楚信息网上共享。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电台、互联网、众创空间等媒体,大力宣传科技入楚工作,营造科技入楚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州科技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商务局、州招商合作局、州政府新闻办,10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5月31日

(六)开展科技入楚宣传推介。制作科技入楚专题片,大力宣传楚雄的优势资源、重点产业、政策条件和需求信息等。省科技厅、州人民政府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外出宣传推介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分别由省科技厅、楚雄州有关领导带队,有关部门、企业、科研单位组团赴重点省市举办科技入楚推介会,分别对口洽谈,收集技术供给信息,结合楚雄实际推进项目对接。

牵头单位:州政府新闻办

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招商合作局,10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7月31日

(七)诚邀实地调研项目。邀请州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集团、科技园区、技术转移机构等有关代表赴楚实地调研特色资源、优势产业、创新创业环境、技术需求信息、企业发展现状等情况,采取座谈、走访、踏勘等方式,建立双方沟通渠道,促成技术合作意向,切实推进科研平台、科技企业、科技成果、人才团队和科技资本“五个落地”。

牵头单位:州招商合作局、州科技局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商务局、州扶贫办,10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30日

(八)举办科技入楚对接会。省科技厅与州人民政府共同举办云南楚雄首届科技入楚对接会,主题为“创新、合作、开放、共赢”。主要内容:一是开展现场对接洽谈;二是科技入楚重大项目签约;三是为科技入楚研发团队和机构授牌;四是举行科技创新高端论坛。通过举办科技入楚对接会,启动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入楚项目,宣传推介更多更好的科技入楚项目。

牵头单位:州科技局、州招商合作局

责任单位:州级有关部门,10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30日

(九)项目支持及经费保障。建立科技入楚财政经费保障机制,由州级财政将科技入楚专项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对科技入楚签约落地项目,由州人民政府优先给予支持,州级项目经费按照科技入楚支持政策予以兑现。

牵头单位:州财政局

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招商合作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20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工作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将本方案中明确的目标责任纳入本地区、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工作保障机制等,切实抓好落实。

(二)州政府督查室、州科技入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考核,并适时通报推进完成情况,确保签约项目的落地、扶持政策的兑现。科技入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县市和州级部门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工作业绩突出,完成任务较好的单位,由州人民政府给予表扬。

附件:楚雄州首届科技入楚科技需求信息征集任务分解表.doc

上一条:国务院第十六督查组关于在云南省设立热线电话的公告
下一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6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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