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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科学技术局关于推荐 2016年度楚雄州科学技术奖励成果的通知

日期:2017年03月20日 16:18    作者:    点击:[]次

各县市科技局,楚雄开发区经贸局,州级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加强科技创新,加速科技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在推动我州科技创新和进步中作出显著贡献的公民、组织,激发全州科技人员开展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科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将推荐2016年度楚雄州科学技术奖励成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类别

楚雄州科学技术奖励分为杰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科技合作奖五个类别,请按照各类奖励的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结合推荐项目的情况,选择适当的类别推荐。

杰出贡献奖:候选人在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要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重要建树,对推动本州科学技术进步做出杰出贡献的;或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重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自然科学奖: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要科学发现。

技术发明奖:运用科学技术知识作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要技术发明,取得发明专利授权并在实践中转化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科学技术进步奖: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科学技术合作奖:同楚雄州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或者组织进行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要科技成果,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促进我州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做出重要贡献的。

二、推荐要求

请各县市科技局、楚雄开发区经贸局、州级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科技成果的推荐工作,按时组织报送,确属无主管部门的可直接向州科技局报送;推荐成果不设名额限制,但应注意把握标准,尽量筛选高水平、高质量的成果推荐报送。

三、报送要求

今年的科技成果申报仍然采用预申报制,各单位先填写科学技术奖推荐表,由州科技局初步审查后,再通知相关单位提供详细评奖材料。每项成果须单独填报《楚雄州2016年度科学技术奖推荐表》,请各单位于2017年4月10日前将推荐表1份报送州科技局成果管理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单位:楚雄州科技局成果管理科

通讯地址:楚雄开发区丰盛路667号州政务中心2027室

联 系 人:杨丽梅 张文明

联系电话:3369686 电子邮箱:kjjcgglk@163.com

楚雄州科学技术局

2017年3月16日

附件:楚雄州2016年度科学技术奖励成果推荐表(点击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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