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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楚雄州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修改意见的函

日期:2022年11月17日 16:25    作者:    点击:[]次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州级专家工作站管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州战略,根据《楚雄州新时代人才强州“五项工程”实施方案》(楚办发〔2022〕14号)和《楚雄州科技创新平台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楚才组〔2022〕24号)精神,结合楚雄实际,修订《楚雄州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楚科发〔2019〕12号)。现将《楚雄州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印发你们,请根据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2年11月25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修改意见反馈至楚雄州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服务与引进智力科(简称“外专科”),过期不反馈的,视为无修改意见。

联系人:杨振荣,电话及传真:0878—3369686,邮箱:3605378164@qq.com。


附件:楚雄州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楚雄州科学技术局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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