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科技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科技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实现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确保科研项目经费“放到位,守住底”,做到新时代有新作为,现将《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云财教〔2019〕4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宣传培训和督促指导,推动政策落地生效。
附件:《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云财教〔2019〕48号)
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科技局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