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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州政协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51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56F-/2021-0414007 公文目录:建议提案 发文日期:2021年04月14日 主题词:科、教、文、卫、体 文  号:楚科字〔2020〕5号 成文日期:

由涛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统一全州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统计监测口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内容实事求是地反映了我州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统计监测口径的短板问题,你对本案提出的实施意见,对未来如何做好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统计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在以后工作中我们将重点推进和持续努力解决好问题。

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统计工作由州统计局负责统计,监测结果最终经审核、汇总、评估后报领导审核通过后才对外发布。目前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统计情况如下:

一、生物医药统计范围。2019年1月,云南省统计局、云南省科学技术厅重新制定完善了《云南省生物医药产业统计监测办法》(云统发〔2019〕4号)。州统计局、州工信局、州科技局、州卫健委统计人员对新生物医药产业统计监测办法进行了学习研究,4部门加强对接沟通,对统计内容、口径、指标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思考。4部门每季度都会对生物医药产业运行情况、结构变化情况、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措施,齐心协力推进产业发展。

二、大健康统计范围。大健康产业在我州属于刚起步产业,还处于局部、点状发展状态,服务单一,行业缺乏规范化管理。从国家到省层面,大健康产业至今没有制定清晰明确的产业统计范围。目前,大健康产业统计监测还处在逐步探索,不断完善的阶段,统计数据难以全面反映楚雄州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的成果。

三、统计方法。当前我州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统计方法是州级层面横向统计,州工信局负责生物医药和健康产品数据统计、州卫生健康委负责大健康数据统计、州农业局负责天然药物(中药材)统计数据,医器械及药品流通由统计局监测统计,州统计局在审核各部门数据后形成最终统计数据。这种统计方法缺点是部门统计与政府统计之间存在产业数据的交叉、重复,统计部门在审核汇总各部门、各专业数据时有一定难度。

四、完善统计监测,为产业发展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下步工作中,将加强对县级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相关业务培训,形成从下到上的纵向垂直统计,实施州级、县级同步监测的产业统计体系,为推进产业发展考核工作提供统计服务。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统计监测是在逐步探索,不断完善的过程,对出现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很多产业统计口径国家没有统一的规定,需要结合国家统计方法、制度规定和参考省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的基础上,结合楚雄州的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统计监测制度,以便更加真实、全面反映楚雄州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的成果。

在未来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探索工作方法,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做到精准把控政策,更为全面地做好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统计工作。

衷心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恳请对全州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统计工作加强监督,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建议。

楚雄州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28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邢海涛 0878—3369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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