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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工作规程(试行)》解读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56F-/2023-0207007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2023年02月07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近日,州科技局印发了《楚雄州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评审规程》)。为了便于更好的理解《评审规程》的主要精神,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楚雄州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工作,确保楚雄州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工作科学、公正、有序开展,根据《楚雄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楚科规〔2022〕1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州科技局研究起草并出台了《评审规程》。

二、主要内容及说明

《评审规程》共16条。主要包括评审原则、评审组织机构、评审方式、形式审查内容及要求、评审专家选取数量及方法、专家预约及通知、专家回避要求、项目评审及情况汇总、诚信管理、评审监督等。

(一)评审原则。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必须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

(二)评审组织机构。楚雄州科学技术局可直接开展州级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相关工作,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项目评审。

(三)评审方式。主要采取网络材料评审、会议答辩评审方式。

(四)形式审查的内容及要求。以申报指南为依据,重点审查5方面内容。

(五)评审专家选取数量及方法。从楚雄州科技专家库或省级科技专家库中选取不少于5人的奇数评审专家。

(六)专家预约及通知。通过短信、电话、邮件等方式与专家预约并进行确认。

(七)专家回避要求。明确在6种情况下专家需主动提出评审回避,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八)项目评审及汇总。评审专家按程序、标准开展项目评审,州科技局负责评审情况汇总及材料归档。

(九)诚信管理。将评审情况纳入诚信管理,推进科研诚信体系建设。

(十)评审监督。项目评审全程接受监督机构监督,并实行逐级问责和责任倒查。

 

文件:《楚雄州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工作规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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