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财政支持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9〕86号)及《云南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云财规〔2020〕3号)关于开展科技创新券试点等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州内符合条件的从事科技服务的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法人机构申报成为省级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近日,云南省科技厅发布《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21年第二批省级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名单公示等事项的通知》,我州楚雄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入省级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库,成为我州首个省级科技创新券收券机构。
科技创新券是利用省级财政科技资金设立和发放,用于支持科技型企业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专业服务的凭证。科技型企业可通过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申请科技创新券购买特定的科技服务,并“抵扣”一定比例的服务金额。科技服务机构凭收到的科技创新券可向省科技厅申请兑付,省级财政科技资金对单项服务兑付额度最高可达服务金额的50%。科技创新券的使用,将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降低科技创新成本,引导和激励科技创新创业主体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楚雄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入选云南省科技创新券收券机构后,通过积极推进创新券的接收工作,带动释放“科技红利”,不仅可以充分利用政策发展壮大自己,还能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券促进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的作用,进一步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对我州科技服务业整体水平的提升将起到强有力的带头和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