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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科技局关于公开征求《楚雄州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意见建议的通告

日期:2023年05月05日 08:00    作者:农村科    点击:[]次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人才振兴的工作部署,深入实施乡村人才振兴工程,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根据《云南省科技厅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和《楚雄州新时代人才强州五项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楚雄实际,楚雄州科技局起草了《楚雄州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提出书面反馈意见。电子邮箱:565705283@qq.com;邮寄地址: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204号州科技局农村科技科,邮编:675000。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518日。



楚雄州科学技术局

202355



楚雄州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三年

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人才振兴的工作部署,深入实施乡村人才振兴工程,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进一步推动科技特派员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根据《云南省科技厅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和《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新时代人才强州五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楚雄州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要求,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完善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强化科技特派员绩效管理,优化科技特派员政策激励,推动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推动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服务县域创新能力提升,把论文写在田野大地上,打造堪当乡村振兴重任的科技创新骨干队伍,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结果导向。科技特派员服务领域、专业、方向要与基层科技需求有效衔接,落实科技特派员的宗旨职能,践行科技特派员的初心使命,确保科技特派员服务绩效。

(二)坚持人才下沉。引导科技特派员深入企业、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开展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三)坚持科学管理。加强科技管理部门、派出单位和服务对象的协同联动,完善政策措施、优化选派方式、强化动态管理,确保科技特派员选派精准、任务明确、服务到位、考核科学、保障有力。

(四)坚持有效激励。建立健全从评先评优、经费保障、利益联结、典型选树等激励机制,确保科技服务与个人发展相结合、科技成果与市场应用相联结,促进科技特派员充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进一步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拓展科技特派员服务领域,提高科技特派员服务能力,优化科技特派员服务政策,实现四个促进、四个提升,即: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成果应用和转化,促进县域实体经济发展进步,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面向重点乡镇、重点区域产业科技支撑;实现科技创新转化能力明显提升,县域产业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基层科技人才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农民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升。

(二)具体目标

——选派一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加强与国家、省选派科技特派员(团)的沟通联络、协调联动,到2025年底,选派各类科技特派员500人以上、选派科技特派团10个以上。

——转化一批先进适用科技成果。服务企业、合作社、协会100个以上,创办领办企业100个以上,转化应用科技成果,推广新品种、新技术50项以上,建设示范基地100个以上,开展农民科学技术培训30000人次。

——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创业主体。培育涉农高新技术企业30家以上,培育具有显著带动能力的涉农科技型中小企业200家以上,完善建设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依托涉农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对科技特派员、乡土人才先进适用技术实操培训,培训基层科技人才1000人次。

四、主要任务

(一)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

1.选派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振兴

组织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科技中介机构的科技骨干,围绕农业农村科技需求,开展创业、服务、转化、带动等科技服务。鼓励州外优秀科技人员、州内身体健康符合条件的退休科技人员申报科技特派员。承担涉农科技项目的主要科技人员应当主动申请认定为科技特派员。实现科技特派员对全州644个重点村全覆盖,高质量助推乡村振兴。

2.选派科技特派员服务中小微企业

选派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大中型企业科研骨干,到中小微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开展科技特派员+”提升服务,延伸拓展服务内容。鼓励中小微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求提出科技特派员选派需求,实现多层面、多领域的双向选派。

3.选派科技特派员服务国家乡村重点帮扶县

依托国家科技特派团,认真做好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遴选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科技特派员,以服务国家乡村重点帮扶县武定县科技创新为目标,开展技术合作、技术转移、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科技活动,鼓励科技特派员在国家乡村重点帮扶县创办(合办)科技型企业或经济合作组织。

4.选派州级科技特派团服务重点乡镇、重点区域

紧扣重点乡镇、重点区域产业需求、技术需求、人才需求,选派州级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团由5—10名科技特派员组成,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本土人才培养,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探索实施包乡包村科技服务,打造科技示范样板。

5.选派科技特派团服务一县一业

依托国家、省科技特派团,围绕一县一业开展一团一业科技服务,切实支撑乡村振兴、乡村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围绕县域优势特色产业,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集成应用一批先进适用科技成果,培育壮大一批新型农业生产主体,打造一批农业知名品牌和科技示范县乡村。

(二)完善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

6.建立州、县(市)协调联动机制

州科技管理部门牵头开展科技特派员(团)组织规划、申报认定、部门协调、动态管理、交流培训、经验推广、绩效评价等工作。建立金融支持科技特派员(团)联动机制,支持科技特派员(团)服务对象融资需求。县(市)科技主管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审核申报材料、组织征集科技需求、融资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和监督管理。

7.确保科技特派员有效选派

派出单位要选派出专业结构合理、专业素养深厚的优质科技特派员并做好保障服务,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受援单位要为特派员提供必要的服务条件和工作平台,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兑现科技特派员科技成果收益。鼓励县(市)根据实际需求建立专业的科技特派员队伍,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科技特派员选派机制。鼓励科技特派员在科技服务中成长成才,帮助带动地方经济发展。

(三)强化科技特派员绩效管理

8.加强科技特派员绩效管理

鼓励县(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加挂科技特派员服务中心牌子,构建州、县(市)联动的乡村振兴科技服务和成果转化体系。推进建立专业化乡村振兴科技培训基地,对科技特派员和本土科技人才开展专业培训,实现创新、研发、展示、生产、营销、市场一体化培训服务。突出科技特派员及工作体系的人才服务效果、成果应用效果、市场转化效果,把服务实绩、服务效果和服务满意度作为评价的重要标准。

9.建立信息化服务平台

依托省级科技特派员服务平台,运用互联网思维及技术手段优化工作管理,建成科技特派员和服务部门全流程、规范化、标准化、可跟踪、可追溯的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一个平台展示科技特派员一个系统链接产业和需求,实现创新资源、科技需求与市场的有效统筹。

(四)优化科技特派员政策激励

10.加大科技特派员激励政策

科技特派员年度工作任务要纳入单位年度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各类评先评优工作要向作出贡献的科技特派员给予优先倾斜。鼓励将科技特派员工作经历和工作实绩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条件,优先评聘并重点使用。支持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将实际收益与服务成效和基层考核挂钩,在符合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强化科技成果转化,保障各方科技成果合法权益。支持科技特派员领衔申报人才类、应用类和成果转化类科技计划项目。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加强科技特派员典型经验、交流材料、成果手册、技术推广手册等宣传报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州、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和派出单位、服务对象统筹机制,将科技特派员工作纳入州、县(市)科技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和州级相关单位分别负责本区域、本单位科技特派员(团)的选派和日常管理工作,派出单位要履行好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科技特派员(团)的管理,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有效落实工作目标任务,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

(二)落实创新创业政策,保障经费投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服务。通过科技创新券、成果转化奖补资金、科特派推荐e贷等政策措施,鼓励支持科技特派员(团)服务的科技型中小型企业加速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保障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用于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工作。

(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激发工作活力。各级科技管理部门通过新闻发布会、成果推介会、经验交流会、总结表彰会等,提升科技特派员的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组织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科技特派员扎根基层一线创新创业、带领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的典型和先进事迹,组织开展科技特派员优秀征文、视频展播、事迹巡讲等活动,激励更多社会力量踊跃参与科技特派员工作。


附件:楚雄州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主要任务清单


附件

楚雄州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主要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任务

单位

全州目标任务

楚雄市

双柏县

牟定县

南华县

姚安县

大姚县

永仁县

元谋县

武定县

禄丰市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

备注


1

选派科技特派员

500

40

30

30

53

40

60

35

30

70

62

50

下限指标


2

选派科技特派团

10

1

1

1

1

1

1

1

1

1

1




3

服务重点村

644

51

40

46

75

44

77

50

40

117

104




4

服务企业、合作社、协会

100

5

4

3

5

5

6

4

4

8

6

50

下限指标


5

创办领办企业

100

8

6

6

12

8

12

7

8

16

12

5

下限指标


6

推广新品种、新技术

50

2

2

2

3

2

3

2

2

4

3

25

下限指标


7

建设示范基地

100

8

6

6

12

8

12

7

8

16

12

5

下限指标


8

开展农民科技培训

人次

30000

2400

1800

1800

3180

2400

3600

2100

1800

4200

3720

3000

下限指标


9

培训基层科技人才

人次

1000

45

35

35

55

45

65

40

35

80

65

500

下限指标


10

培育涉农高新技术企业

30

6

2

2

2

2

1

1

6

5

3


下限指标


11

培育涉农科技型中小企业

200

35

17

17

18

17

18

15

20

18

25


下限指标


12

完善建设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10

1

1

1

1

1

1

1

1

1

1








上一条:楚雄州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24年重点领域科技计划项目 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23年度第二批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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