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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科技局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通告

日期:2023年10月09日 13:43    作者:    点击:[]次

2023年3月13日-31日,州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州科技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2023年4月19日向州科技局送达《楚雄彝族自治州审计局审计报告》(楚审报〔2023〕8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到的问题,州科技局高度重视,州科技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审计整改工作布置会,认真研究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现将州科技局审计整改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通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结转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353927元”问题的整改情况

该笔资金是省科技厅2021年8月拨付至州科技局沪滇科技成果对接活动经费和“科技入滇”常态化机制试点州市补助经费,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该笔资金可以使用至2023年8月31日。我单位已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使用312009.38元,9月7日将未使用完的41917.62作为存量资金上缴州财政。

存在问题已整改完毕。

(二)关于“贯彻落实“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只减不增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较上年增加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严格落实“三公经费”相关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制定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的具体措施,认真贯彻落实财政过“紧日子”的政策方针,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报销流程报销费用。通过以上措施,州科技局以上费用2023年得到了有效控制。

存在问题已整改完毕。

二、审计意见采纳情况及有关改进措施

(一)建议采纳情况

《审计报告》中提出的“严格执行预算法,切实强化财经法纪意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2条建议,州科技局全部采纳,在实际工作中逐条逐项落实。

(二)改进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的工作措施

1.严格执行预算法,切实强化财经法纪意识。一是全面加强财经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学习。二是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强化风险防控,施行内部财务检查制度,严格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要求贯穿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部门决算全过程。三是全面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修改完善《楚雄州科学技术局内部控制制度》,坚持以制度建设统领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机关财务管理水平。

2.进一步健全管理长效机制。坚持在扩大成效上下功夫,有效发挥“审计一点、规范一片”的作用,从源头上解决存在问题,加强机关财务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制度建设,目前已完成《楚雄州科学技术局内部控制制度》的修改完善工作,推动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在科技领域走深走实。


楚雄州科学技术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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