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工信(商务)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楚雄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州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现将《云南省科技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云南省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科联发〔2024〕2号)转发你们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申报对象、申报流程及有关要求按云科联发〔2024〕2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
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计划分两个批次(我州尽可能争取在第一批次)进行;第三批视情况组织。请各县市工信(商务)科技局、楚雄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尽早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2024年7月19日、9月20日;请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申请重新认定的企业在第一批次完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纸质申报材料,请按属地由县市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联合审核把关(签字盖章)后,由县市工信(商务)科技局以正式行文出具一式3份《推荐企业2023年社会责任情况表》、《推荐企业汇总表》及一式3份企业认定申请材料(一正二副,双面打印,单本装订,请在封面和书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书脊要求标注申报企业名称),按受理时间节点统一报送到楚雄州科学技术局基础研究与高新技术科。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县市工信(商务)科技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高新技术企业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工作,作为科技工作的重中之重,千方百计真抓实干,有针对性地围绕需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工作,坚决完成本年度的目标任务。
(二)请各县市工信(商务)科技局围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要求,积极与属地范围内的财政、税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对属地范围内申报企业的组织协调与服务工作。
(三)请各县市工信(商务)科技局注意时间节点,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企业申报及推荐上报工作。
四、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楚雄开发区永安路204号楚雄州科学技术局4楼基础研究与高新技术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丽梅、李英华,0878-3369688。
附件:云南省科技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云南省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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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科学技术局 楚雄州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州税务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