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科技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云南省云药之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科技厅第9号公告)规定,经受理申报、审核材料、专家组评审、云药之乡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等程序,决定认定普洱市宁洱县等7个县(市、区)为云药之乡。
云药之乡建设周期为3年。请相关州(市)科技局和云药之乡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云南省云药之乡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组织实施好云药之乡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云药之乡建设促进中药材产业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附件:2018年认定云药之乡县(市、区)名单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30日
附件
2018年认定云药之乡县(市、区)名单
序号
| 州(市)
| 县(市、区)
| 认定品种
| 重点
品种
|
1
| 普洱市
| 宁洱县
| 白及、黄精、云茯苓
| 白及
|
2
| 大理州
| 漾濞县
| 丹参、重楼、续断
| 丹参
|
3
| 文山州
| 西畴县
| 山豆根
| 山豆根
|
4
| 临沧市
| 耿马县
| 重楼、铁皮石斛、滇鸡血藤
| 重楼
|
5
| 曲靖市
| 马龙区
| 重楼、金铁锁、附子
| 重楼
|
6
| 楚雄州
| 楚雄市
| 黄精、紫丹参
| 黄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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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红河州
| 弥勒市
| 灯盏花
| 灯盏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