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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技厅关于认定云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通知

日期:2018年09月19日 18:30    作者:    点击:[]次

各州(市)科技局,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云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管理办法》(云科规〔2018〕3号)相关规定,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申报、州(市)科技局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初评、现场考察、综合评审、厅务会审议、公示等工作程序,现认定古城区等7个县(市、区)为云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请相关州(市)科技局和实验区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云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实施好实验区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实验区在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中的先行实验与示范作用。

附件:云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认定名单(7个)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云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认定名单(7个)

序号

实验区名称

实验区建设主体

州(市)科技主管部门

1

古城区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古城区人民政府

丽江市科技局

2

晋宁区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晋宁区人民政府

昆明市科技局

3

牟定县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牟定县人民政府

楚雄州科技局

4

孟连县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孟连县人民政府

普洱市科技局

5

砚山县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砚山县人民政府

文山州科技局

6

沾益区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沾益区人民政府

曲靖市科技局

7

开远市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开远市人民政府

红河州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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