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我省农业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打造服务于农业农村创新创业的众创空间,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农发﹝2016﹞210号)和《云南省“星创天地”建设实施办法》(云科农发﹝2017﹞1号),2017年经省科技厅遴选同意,有58家“星创天地”作为第二批建设的省级“星创天地”进入建设培育期。现一年建设培育期满,经省科技厅组织考核验收和审定,同意通过验收的35家星创天地为第二批“云南省星创天地”。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2018年8月 日—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省级星创天地有异议的,均可向省科技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异议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