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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8年05月18日 14:58    作者:    点击:[]次

各州(市)科技局,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和培育认定工作,引导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省科技厅制定了关于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实施。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5月16日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18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和培育认定工作,引导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提高对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和认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引领创新发展,培育一大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精准支持力度,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云南省科技厅组织开展面向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一系列服务工作,其中包括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以下简称“评价工作”)和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认定(以下简称“认定工作”)。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和标准,为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创新政策开辟便捷通道”,2017年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统一了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对于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精准扶持政策、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用税收减法换“双创”新动能加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大意义。

截至2018 年4月下旬,我省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上注册并已通过审核的企业共1513 家,累计参与评价的企业1092 家,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800家,正处于推荐公示环节的企业183家。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印发的《关于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凡是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提交评价信息、经审核取得入库编号的企业,均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的税收优惠政策。

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是我省培育和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推进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的重要基础。截至2017年底,我省已认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5853家,认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累计达到1820.5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累计达到872.3亿元,研发经费投入累计达到213.1亿元;拥有有效专利12502件、软件著作权3842件、企业标准7248项、注册商标8563项、新药证书126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139项、经登记的科技成果2528项。

2018年是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和认定的关键之年,两项工作并举,既要落实好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又要根据我省经济发展的特点和中小企业领域结构,探索精准扶持新政策、新服务,积极培育壮大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队伍。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年度申报指南中明确,申报项目企业(包括牵头或参与企业)应为已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加快推进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的原则和重点

2018年度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要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由各地税务、科技部门建立和完善贯彻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部门间的联合工作机制,传递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情况等信息,共同组织对基层和纳税人的宣传、培训服务,视情况适时联合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全省各州(市)科技局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属地范围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和认定工作,同时做好2018年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到期换证工作,加强协同,密切配合,做好指导,形成上下齐心共同推进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发展的新局面,进一步优化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

为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审核效率,省科技厅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自2016年起探索试点州(市)自主审核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材料的工作模式,选取了历年审核通过率较高的8个州(市)下放审核权限,具体授权昆明、曲靖、玉溪、红河、德宏、丽江、怒江、迪庆等8个州(市)进行自主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直接向省科技厅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提交拟认定企业推荐名单,企业所提交纸质材料由服务中心进行抽查复核。2018年度认定工作将继续推进试点州(市)自主审核模式,并将试点范围扩大至9个州(市)(新增普洱市)。通过借鉴省外的先进工作经验,在今后的认定工作中,州(市)自主审核将成为认定工作模式转变的主要推进方向。

三、2018年度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和认定工作的任务分解

为深入推进2018年度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和认定工作,确保有关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结合各州(市)产业发展情况及工作实际,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规范工作流程,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全年力争完成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拟入库企业1000家以上、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600家以上的目标,同时开展证书到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换证工作。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实行年度动态管理,“登记编号”从公告之日起至次年3月31日前有效。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应督促入库企业,在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通过“评价工作系统”主动更新《信息表》,经审核、公示后符合条件的,方可取得新年度入库“登记编号”。

2018年度各州(市)新增认定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目标任务分解详见附件,请各州(市)科技局及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四、扶持措施

(一)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加强科技、财政和税务主管部门的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政策的宣传服务工作,以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讲,精准锁定政策受惠企业群体,引导企业规范研发项目管理和费用归集,确保政策落实、落细、落地,降低纳税人研发投入风险,增强企业获得感。

(二)将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相结合。按照省政府工作报告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及《云南省科技厅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精神,建立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不断创新和优化培育服务手段。每年从科技型中小企业中遴选一批符合要求,具有技术创新意识、拥有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管理规范、有一定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入库培育,对入库企业给予每户2万元科技经费补助支持,主要用于企业通过自身发展,继续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知识产权申请、维护和科技成果转化所需的检验检测、研发经费归集所需专项审计等相关支出。

附件:云南省2018年度各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

云南省2018年度各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

认定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州(市)

2018年净增(家)

昆明市科技局

250

昭通市科技局

30

曲靖市科技局

40

玉溪市科技局

40

保山市科技局

20

楚雄州科技局

40

红河州科技局

40

文山州科技局

20

普洱市科技局

30

版纳州科技局

30

大理州科技局

30

德宏州科技局

20

丽江市科技局

40

怒江州科技局

10

迪庆州科技局

10

临沧市科技局

20

合计

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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