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规定,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了国营云南包装厂(国营九八一五厂)等10家企业的更名申请。经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为国营云南包装厂(国营九八一五厂)等10家企业的主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简单更名的相关规定,拟同意更名。
现将云南省2019年第三批拟同意更名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实名、书面形式向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科技厅高新处)提出意见。提出异议时,应当对有异议企业存在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简单更名条件的具体问题有清楚表述,并提供相关依据。对收到的异议材料,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吴菲、左琳昆
电 话:0871—63160665(兼传真)、0871—63133814
地 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云南科技大楼省科技厅高新处
邮 编:650051
附件:云南省2019年第三批拟同意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代章)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