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云科规〔2019〕6号)及《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财政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云财教〔2019〕84号)的有关规定,省科技厅拟组织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到期验收评价等管理工作,现请建站到期的省院士专家工作站提交验收评价材料、在建运行省院士专家工作站提交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提交验收评价材料要求
(一)提交验收评价材料对象
1. 2015年、2016年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管委会批准认定、目前运行期满的省院士专家工作站;
2. 其他到期需评价考核的省院士专家工作站。
(二)验收评价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
1. 到期验收评价材料包括以下2份:
(1)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工作总结报告(格式见附件1);
(2)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资金决算书(格式见附件2)。
2. 验收评价材料中的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作站建站申请书确定的工作内容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工作站知识产权(包括技术标准等)的获得、保护和管理情况;
(3)工作站人员履职情况和人才培养情况;
(4)工作站执行的总体绩效;
(5)工作站必要的办公、研究和实验条件,研发及成果转化经费,后勤服务保障等落实情况;
(6)工作站资金投入总体情况及使用情况。
(三)验收评价材料提交方式
请提交验收评价材料的建站单位,将验收评价材料的电子版按顺序整理、压缩打包、命名(文件命名格式:工作站认定年份-工作站名称-文件名),于2020年4月10日前,发至邮箱1685271181@qq.com,并电话确认。
二、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要求
(一)按照《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要求,请2017年、2018年批准认定建立的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及时报送2019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格式见附件3)。
(二)请提交2019年度进展报告的建站单位,将2019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工作站认定年份-工作站名称-2019年度报告),于2020年4月10日前,发至邮箱56247077@qq.com,并电话确认。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州(市)科技局、科技主管部门、建站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审核,做好材料报送工作。
(二)请建站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按时提交评价考核材料和年度进展情况报告,并按《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要求履行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主体责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备性、规范性负责。
(三)本次报送验收评价材料和年度工作进展报告采用“无纸化”方式提供。验收评价材料和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电子版格式)可在省科技厅官方网站下载。
四、联系方式
(一)年度进展报告咨询和提交确认
张 磊:0871-63148981。
(二)验收评价材料咨询和提交确认
孙吉红:18788442310;
胡 智:0871-63148981,18087136832。
附件:1. 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工作总结报告(格式)(点击下载)
2.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资金决算书(格式)(点击下载)
3.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格式)(点击下载)
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