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4号),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国科发基〔2020〕46号),《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9〕9号)等文件精神,解决我省基础研究缺少“从0到1”原创性成果的问题,充分发挥基础研究对科技创新的源头供给和引领作用,省科技厅研究起草了《云南省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公众对《云南省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的,请于2020年8月31日(星期一)前通过电子邮件向省科技厅提出。电子邮箱地址:whyangsky@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云南省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8月24日
云南省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9〕9号),解决我省基础研究缺少“从0到1”原创性成果的问题,充分发挥基础研究对科技创新的源头供给和引领作用,根据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制定的《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工作方案》,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面向科技前沿、面向我省经济社会需求,围绕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以人为本、深化改革、优化环境、稳定支持、创新管理,强化基础研究的原创导向,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努力取得更多重大原创性成果,为创新型云南建设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问题导向。围绕基础前沿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重大科学问题,坚持前瞻引领和需求导向。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出发,强化重点领域部署,鼓励跨领域、跨学科交叉研究,形成关键领域先发优势。
(二)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创新人才评价制度,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注重青年人才和创新团队的培育,激发青年人才创新活力。
(三)优化学术环境。遵循基础研究的规律与特点,推动基础研究分类评价,探索支持非共识项目的机制。鼓励自由探索,赋予科研人员更多学术自主权。弘扬科学精神,营造勇于创新、敢于啃硬骨头和学术民主、宽容失败的科研环境。
(四)强化稳定支持。优化基础研究投入结构,对关系长远发展的基础前沿领域加大稳定支持力度,努力取得重大原创性成果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聚焦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进一步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
三、优化原始创新环境
(一)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对人和创新团队的评价,注重评价代表作的科学水平和学术贡献,让论文回归学术,避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根据科技活动特点,合理确定代表作数量,其中,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应不少于 1/3。强化代表作同行评议,实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重点评价其学术价值及影响、与当次科技评价的相关性以及相关人员的贡献等,不把代表作的数量多少、影响因子高低作为量化考核评价指标。鼓励发表高质量论文,包括发表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
(二)建立创新基地新的评价制度。坚持定期评估和分类考核制度。将完成国家和我省科研任务情况和创新效能作为重要的评价标准,建立以创新质量和学术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制度。对于云南省实验室、云南省重点实验室等科学与工程研究类基地,注重评估原始创新能力、科学前沿竞争力、满足国家和我省重大需求的能力等,每个评价周期代表作论文数量原则上不超过 20篇。对于云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云南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基础支撑与条件保障类基地,注重评估对外服务的质量和效果,不把论文作为主要的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
(三)建立促进原创的基础研究项目评价制度。基础研究项目重点评价新发现、新原理、新方法、新规律的原创性和科学价值,注重评价代表性成果水平;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重点评价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需求中关键科学问题的效能和应用价值。对于基础研究类项目,代表作论文数量原则上不超过 5 篇。在申报书、合同书、年度报告等材料中,重点填报代表作对相关项目的支撑作用和相关性;在立项评审、综合绩效评价、随机抽查等环节,重点考核评价代表作的质量和应用情况。
(四)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自主布局基础研究。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结合自身发展目标定位,遵循科研活动规律,自主布局基础研究。鼓励科研人员围绕重要方向开展长期研究,不追热点,把冷板凳坐热。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挑战最前沿科学问题,在独创独有上下功夫,努力开辟新领域、提出新理论、设计新方法、发现新现象。推动科教融合,围绕重大科技任务加强科研育人。
(五)深化国内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强与基础研究实力强的创新型省份开展深度合作,对接国内一流研究机构,吸引省外院士专家来滇开展联合研究,牵头或参与科技计划项目。利用我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吸引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来滇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建立国际创新合作平台,联合开展科学前沿问题研究,鼓励我省各类创新主体发起或参与“从0到1”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六)加强学风建设。提倡学术自由和学术民主,坚持严谨、求实的良好作风,力戒浮躁张扬之风,树立诚信、严谨的正确导向,弘扬爱国奉献、诚实守信、淡泊名利的科学精神。加强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对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责任人开展失信惩戒,加大对科研造假等学术不端的惩治力度。
三、强化原始创新导向
(一)强化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的原创导向。稳定支持各学科领域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对数学、物理等重点基础学科的支持。坚持自由探索、突出原创,科学问题导向和需求牵引并重,引导科研人员将科学研究活动中的个人兴趣与我省经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实现对科学前沿的引领和拓展,全面培育源头创新能力。坚持学科建设的主方向,推进跨学科研究,强化学科交叉融合,培育新的学科发展方向。
(二)完善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形成机制。抓住中青年时期这一实现原创性突破的峰值年龄,稳定支持40岁以下科研人员通过杰出青年项目、优秀青年项目、面上项目、青年项目,在自然科学范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研究。通过重点项目,支持已有较好基础的科研人员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以及综合交叉前沿学科,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重点解决具有较强应用背景的科学问题。通过重大专项,支持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对我省具有突出优势,有望引领学科和产业发展领域的重大科学问题,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预期可产生重大突破和影响,对产业发展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省基础研究国际国内影响力。
(三)建立健全基础研究人才培养机制。聚焦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及重点产业建设重大需求,统筹实施好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等人才计划,积极支持前瞻性、战略性基础研究工作,加快培养一批在国际前沿领域具有影响力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赋予领军人才技术路线决策权、项目经费调剂权、创新团队组建权。基础研究型人才评价以有利于潜心研究、长期积累、催生重大原创性成果为目的,着重评价其原创提出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能力、成果的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和影响等。
(四)支持云南省实验室长期积累。在我省创新需求较强、科研基础好、有科技领军人才的重点产业建设云南省实验室,构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链条贯通的创新综合体,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国内一流、国际上有重要影响,能够有力支撑引领技术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较强创新活力的战略科技力量。云南省实验室采取理事会领导下的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充分赋予省实验室科研组织自主权。云南省实验室自主立项项目报送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视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由云南省实验室履行管理职责,自主组织实施。
(五)发挥云南省重点实验室的辐射带动作用。发挥云南省重点实验室创新平台作用,作为我省重大科技任务的提出者和组织者,牵头组织相关领域的科技力量,发挥集群优势,开展协同攻关,承担起行业领域的辐射带动作用。在具备条件的企业建设云南省重点实验室,衔接基础研究和应用需求。
(六)推动企业加强基础研究。鼓励企业面向长远发展和竞争力提升,前瞻部署基础研究。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基础研究机构合作,共建各类研究开发机构和联合实验室,加强企业实验室与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紧密衔接和实质性合作,促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与产业化对接融通,提高企业研发能力。重视企业内部创新环境建设,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培养基础研究人才。发挥我省科技计划的导向作用,在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论证和实施过程中,组织企业家、产业专家和科技专家共同凝练来自生产一线、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重大科学问题,支持企业承担科研项目。
四、加强管理创新
(一)建立完善基础研究多元投入机制。加大省财政科技经费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基础研究。继续做好NSFC—云南联合基金,以及云南省科学技术厅—昆明医科大学应用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中医学院应用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云南省农业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云南省地方本科高校(部分)基础研究联合专项资金4个联合专项。探索建立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的新机制。
(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云南省自然科学奖的评审机制,对重大“从0到1”原创性成果予以奖励。省基础研究计划中的重点项目、杰出青年项目、优秀青年项目、面上项目、青年项目,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实现预算包干、目标包干、责任包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