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楚雄州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公示

日期:2021年04月12日 08:12    作者:    点击:[]次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扶贫办关于做好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楚雄州严格按照评选推荐程序推荐产生楚雄州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如对拟推荐个人(集体)有异议,请向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8-3025238

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东路281号(邮编:675000)

电子信箱:cxzlxb@126.com。

楚雄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0日

 

楚雄州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2名)

一、先进集体: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先进个人:起惠 永仁县永定镇人民政府扶贫办公室主任

上一条:云南省科技厅关于选派2021年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下一条: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公示2021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拟认定名单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