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扶贫办关于做好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楚雄州严格按照评选推荐程序推荐产生楚雄州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如对拟推荐个人(集体)有异议,请向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8-3025238
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东路281号(邮编:675000)
电子信箱:cxzlxb@126.com。
楚雄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0日
楚雄州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2名)
一、先进集体: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先进个人:起惠 永仁县永定镇人民政府扶贫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