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楚雄州科学技术局依据自身工作实际,认真编制了本年度报告。报告所涵盖的数据统计时段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若有对报告内容存在疑问之处,敬请与楚雄州科学技术局取得联系(地址位于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204号,邮政编码为675000;联系电话为0878—3369680;电子邮箱地址为cxzkj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楚雄州科学技术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州委、州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与平台建设,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强化政策解读,拓展信息公开形式,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圆满完成了本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94条,涵盖信息公开信息 77条、政策解读 2 条以及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4 条。同时,不断完善舆情回应机制,积极加强政民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通过楚雄州科技局网站留言咨询平台、12345 政府热线、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高效回应群众关心的问题。2025 年共处理网民留言 1 条,均做到及时准确回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楚雄州科学技术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严格按照要求使用楚雄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并依据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规范办理申请。2025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网站专栏已按照规定标准设置了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以及政府网站年报等多个栏目,旨在确保所发布信息要素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并实现内容的动态实时更新。在信息发布过程中,严格遵循“谁发布,谁审核,谁把关”的工作原则,落实“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严谨流程,确保信息审核在政治、法律、保密以及文字表达等方面严格把关,从而保障公开的政府信息绝对不涉及机密、敏感内容以及个人隐私。同时,加强日常的网站巡查与内容审查工作,以确保所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维护政府信息的公信力。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在网站建设方面。持续加强日常检网、巡网以及护网工作,对于发现的链接不准确、用词不规范、更新不经常、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坚持做到及时整改。
二是在政务新媒体建设方面。通过“科创楚雄”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涵盖科技动态、政策解读、科普知识等各类信息120条,有效拓展了我州科技工作的宣传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楚雄州科学技术局党组对政务公开工作予以高度关注,目前由法规科和办公室共同承担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畅推进,并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列为党组会议的关键议题,依据州政府办公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方针,精心策划并落实具体措施,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要求,准确报送相关材料与统计报表,高效完成网站的日常纠错任务,有效避免了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了网站的稳定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1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共处理决定9个外国人来华行政许可 (7个新增、1个延期、1个注销)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规范性还需加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于信息分类的精准把握不足,即未能清晰界定哪些信息应主动公开、哪些需依申请公开以及哪些信息不宜公开,反映出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二是公开深度与广度不足。当前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尚未完全满足公众需求,公开渠道和形式较为单一,需进一步拓展和丰富,以提升信息传播的广泛性和有效性。
三是信息撰写质量待提高。部分科室工作人员在信息撰写方面主动性与积极性不足,导致约稿信息的采用率较低,影响了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定期利用每周例会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通过系统学习提升干部职工的理论素养、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二是提升责任意识。增强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督促其及时、准确地收集和报送信息,确保应公开信息能够及时、完整地对外发布。同时,积极探索和丰富信息公开的载体与形式,使公众能够更加便捷地获取政策信息,提升信息公开的实用性和亲和力。
三是加大督查力度。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和本部门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安排各科室对政府信息进行收集和整理,确保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同步提升,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25年,楚雄州科技局未收取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情况。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完成修订了《楚雄州科学技术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查,全年没有发生信息发布失泄密情况。
2026年1月19日
主办:楚雄州科学技术局 楚雄彝族自治州外国专家局 滇ICP备17005641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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