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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56F-/2021-0924003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21年09月24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监督索引号53230000230601000

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18年成立之初,明确本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做好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园区经济板块招商推介活动、帮助入园企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协调整合各类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开发示范推广成果转化、金融、人才资源、中介组织、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服务工作、搭建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知识产权平台交易等、承办管委会交办的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强化组织保障,逐步理顺和完善园区体制机制。一是州级层面,调整充实了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园区中心承担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与财政、农业农村、发改、林草等州级有关部门协调同配合,建立协同高效的管理和推进工作机制。三是压实各县市园区建设主体责任。督促各县市调整充实了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园区建设管理的主抓职能部门,园区核心区元谋县调整充实了核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办公室,强力推进核心区建设。

(二)聚焦园区发现的问题,全面抓紧抓实整改。扎实做好国家科技部对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综合评估发展问题整改工作。一是根据科技部对园区评估的反馈意见建议,第一时间完成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情况报告报州委、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同时认真梳理园区建设实施方案中涉及的99个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分析园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二是聚焦评估反馈问题抓实整改工作。草拟完成《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整改方案》并由州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细化整改目标和任务,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三是以整改促进园区建设。紧扣《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2018-2025年)》的指导思想、建设定位、基本要求、发展目标的总要求、重点任务,在园区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主体培育、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应用、职业农民培训和辐射带动等方面下功夫,着力提升园区发展水平。四是加强督查确保实效。严格执行每月督查制度,坚持质量与时间并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对照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按目标任务扎实推进。五是积极筹备好园区建设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州人民政府于710日召开全州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整改工作推进会议,通报了园区建设及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下步整改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

(三)结合发展状况、突出特色优势,进一步修编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农民受益的建设与管理原则,根据《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2018—2025年)》一区一主导产业要求,科学修编《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将原来两核、四园、八区四带的园区规划调整为两核、四园、六区、四带8个示范区调整为6个示范区,核心区规划面积从3.38万亩调整为1.98万亩,示范区规划面积从45万亩调整为19.55万亩。新规划进一步集聚优势主导产业,将原规划的有机果蔬、冬繁制种、特色林产品、绿色食品精深加工及物流四大主导产业和生物科技、优质畜牧、旅游农业三大优势特色产业调整为绿色有机果蔬、冬繁制种两大主导产业和特色林产品、优质畜牧两大特色产业。新修编的《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通过了专家的评审,报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由园区管委会印发实施,《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总体建设规划(2021-2025)》正在编制当中。

(四)完善政策措施,不断增强园区发展的吸引力。一是结合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实际,园区中心认真对全州201820192020三年来的优惠政策进行梳理,通过与州财政局、投资促进局、发改委、人社局、工信委、农业局、科技局、政管局、组织部等相关单位查找及局文件档案的梳理,找到我州近三年来涉及对企业的补助、人才引进、土地、用水、用电、招商引资中介机构奖励、创新平台建设等各方面的优惠政策,编制完成《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优惠政策摘编》初稿。二是草拟完成向省人民政府争取《支持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若干政策》送审稿,待州政府审定后呈报省政府,争取省政府支持园区建设发展。其他州级部门相应出台了《在招商引资中加大招才引智的十条措施》、《楚雄州扩大招商引资10条措施》、《楚雄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0条措施》、《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实施方案的通知》、《楚雄州园区人才支持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增强园区发展吸引力。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发展有关决策部署,草拟完成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两次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925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快推进园区建设。

(五)求真务实,扎实开展园区创新能力监测工作。一是根据《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的要求,为科学、规范的开展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新能力监测和评价,20203月,制定印发《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新能力监测制度》的通知,确保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创新特征和创新能力。二是邀请省科技厅、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省科学技术院有关专家开展了对园区内40多家重点企业创新能力监测数据统计报表填报培训及科技创新卷政策讲解,并组织建行、农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部门与园区重点企业开展了一对一信贷方面的金融咨询服务,加强园区重点企业的政策供给,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三是组织园区重点企业进行创新能力监测数据表填报,最终审定核心区38家重点企业在国家科技部农业科技园区数据服务平台上填报园区创新能力监测数据。并严格按照要求编报《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2019年度工作报告》,按时上报省科技厅和国家科技部。以2019年园区创新能力监测抽取的园区核心区重点企业38家样本为例,园区当年总产值为40.98亿元,土地产出率每公顷181.87万元,园区内就业人数4691人,涉农高新技术企业6个,涉农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9.21亿元,与园区有合作关系的科研单位27个,院士专家工作站9个,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等平台32个,科技特派员42人,当年开展培训39806人次,带动农户21.7万人,累计转化科技成果175个,累计获批专利265个;累计引进技术、品种和设施675个,其中:累计引进技术252个,累计引进品种389个,累计引进设施34个;累计推广技术、品种和设施509个,其中:累计推广技术47个,累计推广品种398个,累计推广设施64个,园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4万元,比园区所在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万元多0.24万元。

(六)加强指导,推进园区建设各项工作。一是围绕园区主导产业发展,进一步强化对园区建设发展指导。上半年以来,园区综合服务中心组成调研工作小组,分别深入楚雄、武定、禄丰、双柏、南华、姚安、永仁等县市,对园区主导产业培育、创新平台建设、品牌建设、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规划修编建议及支撑项目等方面进行了3次调研,并提出了指导意见。二是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全力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对标农高区升建各项指标,多次深入核心区元谋调研,对元谋申报农高区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给予指导,督促元谋县扎实做好农高区申报各项工作。另一方面协助领导积极汇报元谋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申报情况,并配合做好省科技厅关鼎禄副厅长一下到元谋调研省级农高区创建工作的相关服务工作。同时代州人民政府草拟完成《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支持楚雄州创建云南元谋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函》报请州人民政府审定后发往云南省科技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农业科学院、云南农业大学等4个部门,恳请给予支持创建云南元谋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得到4个部门的回函支持。三是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关于聘请张友军等9名专家为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的决定》楚农科园管发【20201号文件,聘请省内外知名的蔬菜、水果、动物和农产品加工、病虫害防治等相关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帮助园区企业解决发展中的科研问题。

(七)有的放矢精准谋划,扎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结合园区发展实际,围绕主导产业培育发展,提前谋划十四五规划建设项目及新基建项目,推进园区建设发展。一是结合园区发展实际,对园区十四五规划项目进行了深入调研分析,共上报申请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项目5个,项目规划总投资18.6亿元、省新基建项目1个,规划总投资5.6亿元、州级“十四五”规划项目1个,规划总投资15亿元 、州级科技创新规划项目35个,规划总投资8.2亿元 、楚雄州绿色食品筹备项目14个,涉及投资2.7亿元、抗疫国债储备项目3个,涉及投资4.08亿元、策划园区招商引资项目11个,涉及投资12.65亿元。通过精准谋划十四五规划和新基建项目申报工作,争取优质项目落地园区,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

(八)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园区中心内部管理。严格落实局党组工作部署,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园区综合服务中心管理水平。一是制定了《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综合服务中心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保障财务会计管理合法合规,符合相关要求和规范。二是制定《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行为,推进园区综合服务中心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促进园区高效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是按照州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岗位合同签订》的相关要求,对照园区中心相关人员岗位聘用的审批时间,规范签订园区中心工作人员的岗位聘用合同。四是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紧紧围绕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扎实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在查找风险防控点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原因及其表现形式,并制定对应的具有针对性的有效措施和办法,不断增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从源头上防控风险,防患于未然。

(九)积极做好科技部专家到园区开展复评的迎检准备工作。按照《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对接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的相关人员,在一年来认真开展园区整改工作的同时,紧紧围绕科技部去年评估发展问题的反馈意见及整改建议,撰写汇报材料及园区自评估报告,安排好园区内标识标志牌的制作及安装,认真落实好园区迎接科技部专家复评的内业及外业工作,认真查缺补漏,梳理工作,严谨、务实的做好迎接科技部专家到园区现场复评的各项工作。

(十)服从大局听从指挥,积极配合做好其他工作。科技入楚工作是我局在全省科技对外交流合作的标杆工作,我积极参与其中,认真做好参会嘉宾的联络及邀请、推介项目册的编制及校对、论坛发言嘉宾的对接邀请,部分会议材料的准备,外出推介会议的筹备等相关工作。同时做好脱贫攻坚、创文等其他相关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国家农业园区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96.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5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上年总收入为102.18万元,本年总收入为196.56万元,比上年增加92.36%。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园区中心新增人员1人,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同比增加。2020年财政拨入园区综合服务中心住房补贴4人,共计金额13.32万元,导致财政拨款大幅度增加。2020年拨入园区规划修编和园区建设专项经费58.37万元,比2019年拨入的20万元园区建设工作经费增加191.8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9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18万元,占总支出的70.30%;项目支出58.37万元,占总支出的29.7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上年总支出为102.18万元,本年总支出为196.56万元,比上年增加92.3%。其中:上年基本支出为82.18万元,本年基本支出为138.18万元,比上年增加68.14%。上年项目支出为20万元,本年项目支出为58.37万元,比上年增加191.85%。本年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园区中心新增人员1人,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同比增加。2020年财政拨入园区综合服务中心住房补贴4人,共计金额13.32万元,导致财政拨款大幅度增加。2020年拨入园区规划修编和园区建设专项经费58.37万元,比2019年拨入的20万元园区建设工作经费增加191.85%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综合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8.18万元,上年基本支出为82.18万元,比上年增加56万元,增加68.14%。增加的原因为2020年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比2019年增加54.33万元。原因为2020年农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增加人员1人,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增加;2020年财政拨入园区综合服务中心住房补贴4人,共计金额13.32万元,导致支出大幅度增加。2020年拨入园区规划修编和园区建设专项经费58.37万元,比2019年拨入的20万元园区建设工作经费增加191.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综合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37万元。与上年对比上年项目支出为20万元,比上年增加191.85%。增加的原因是2020年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增加了园区规划修编,经费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00%。与上年对比上年总支出为102.18万元,比上年增加92.3%。增加的原因为2020年农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增加人员1人,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增加;2020年园区综合服务中心住房补贴4人,共计支出13.32万元。2020年园区规划修编和园区建设专项经费58.37万元,比2019年支出的园区建设工作经费20万元增加191.8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54.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66%。主要用于基本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支出、办公费、手续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等;项目支出的专项业务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3%。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完成预算的5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完成预算的51.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务接待活动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04万元,下降28.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28.5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务接待活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10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1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市汇报对接园区建设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国家农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属于一类公益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综合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2.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2万元,固定资产10.6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3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0.72万元,增加的流动资产为2020年园区中心12月购买数码相机一台,收到货已经发现相机规格不符合我单位需求,对方将款项 20201231日退回我单位账户,我单位将该笔资金退还财政,该笔退回经费在2021年重新采购支出。固定资产比去年减少2.09万元,减少的原因为固定资产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每月计提折旧费用,故固定资产净值减少。无形资产与上年相比减少0.1万元,减少的原因为无形资产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每月计提摊销 费用,故无形资产净值减少。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

资产

其他

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52 

1.52 

10.61

0

 

0

10.61

 

 

0.39

 

 

1.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30000230601111

附件: 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决算公开情况表.xls
云南楚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决算公开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