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楚雄州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56F-/2024-0226001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2023年01月01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年12月30日,楚雄州科学技术局印发了《楚雄州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楚科规〔20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楚雄州范围内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企业等有关单位更好的理解《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

本办法所称众创空间是指我州范围内,为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提供创业场地、辅导培训、投资孵化、技术支持、项目路演、信息与市场资源对接、政策咨询、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服务,以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网络化为服务特色,实现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在不断建立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过程中,完善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促进众创空间提质增效是我们面临亟待解决的问题。

目前,我州尚未出台较为完善和规范的州级众创空间管理办法,仅参照《云南省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云科规〔2021〕1号)为我州众创空间进行指导和服务,不能适应创新驱动发展对众创空间的建设和运营提出的新的发展要求,亟需出台适应我州实际的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进一步引导规范我州众创空间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升科技型企业源头培育能力,构建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为此,楚雄州科学技术局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发达州市先进经验和做法的同时,充分考虑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科技创新水平,起草了《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制定《管理办法》的依据包括:科技部《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5〕297号)和《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国科火字〔2017〕120号),云南省科技厅《云南省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云科规〔2021〕1号)及楚雄州人民政府《楚雄州新时代人才强州“五项工程”实施方案》(楚办发〔2022〕14号)、中共楚雄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楚雄州企业孵化平台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楚才组〔2022〕25号)等政策文件。

三、主要框架及主要内容

办法共5章,17条。

第一章为“总则”。本章主要明确了办法制定的政策依据、目的意义,众创空间的定义,州级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工作中州科技局、县(市)科技局的主要职责。

第二章为“主要功能与服务”。本章主要明确了州级众创空间的发展目标、主要功能和提供的服务,鼓励建设专业化、差异化、多元化的众创空间等内容。

第三章为“认定条件”。本章主要明确了州级众创空间认定的8个条件,公共服务场地与创业导师的定义、服务对象及入驻时限等内容,其中前7个认定条件需同时满足,缺一不可,明确了已获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认定的不得申报。

第四章为“认定管理”。本章主要明确了申报州级众创空间认定的基本程序,管理与考核、变更及享受政策等内容,明确了取消州级众创空间认定资格的4种情况。

第五章为“附则”。本章主要明确了各县市、楚雄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可参照制定辖区内的众创空间管理办法,明确了办法的解释部门及实施时限。

文件:《楚雄州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