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主管部门:楚雄州科学技术局
项目实施单位:楚雄川至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云南金七制药有限公司
楚雄八戒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楚雄高新领创科技有限公司
楚雄云泉酱园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积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马大泡食品有限公司
评价委托部门:楚雄州财政局
第三方评价机构:楚雄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七月
目 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1
(一)项目立项背景....................................................................1
(二)项目实施内容....................................................................2
(三)项目资金下达及使用情况..............................................5
(四)项目绩效目标....................................................................5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6
(一)评价目的.............................................................................6
(二)评价主要依据....................................................................6
(三)评价原则.............................................................................7
(四)评价内容.............................................................................8
(五)评价程序.............................................................................8
(六)评价指标.............................................................................9
(七)评价方法...........................................................................11
三、绩效评价结果..........................................................................11
(一)项目决策...........................................................................11
(二)项目实施过程..................................................................12
(三)项目产出...........................................................................13
(四)项目效益...........................................................................13
(五)评价得分情况..................................................................13
四、主要经验和做法......................................................................1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14
六、评价责任....................................................................................15
七、评价单位工作组人员签字...................................................15
八、报告时间....................................................................................15
九、附件.............................................................................................16
楚雄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楚雄州财政局的委托,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楚雄州科学技术局主管的2022年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联合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联合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建立国家高新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发展我国高新技术产业、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增强国际竞争力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20〕36号),推动我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继续坚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方向,将我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在加大研发投入、建设研发平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走在全省前列。根据《云南省科技厅、楚雄州人民政府2021年厅州会商专题会议纪要》,云南省科技厅支持楚雄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由云南省科技厅、楚雄州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三方共同提供经费设立联合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支持楚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联合专项资金实行备案制管理,由楚雄州科技局、楚雄州财政局和楚雄高新区管委会共同管理,项目立项、验收和年度绩效评价报告等材料报云南省科技厅备案。
联合专项资金设立5年,自2021年至2025年。由云南省科技厅、楚雄州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三方按照3:3:4比例出资,年度经费额度2000万元,5年共1亿元。到2025年,楚雄高新区在全国国家高新区综合评价进位20名(进入第140名以内)。
2022年12月19日,楚雄州科技局、楚雄州财政局批复楚雄高新区2022年联合专项科技创新项目(第一批)立项7个,涉及企业7家,分别为:楚雄川至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云南金七制药有限公司、楚雄八戒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楚雄高新领创科技有限公司、楚雄云泉酱园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积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云南马大泡食品有限公司。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实施单位 |
项目主要研究内容 |
项目实施期 |
项目总预算 |
自筹资金 |
拟支持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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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州级 |
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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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N高纯磷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 |
楚雄川至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研究工业白磷(黄磷)经过酸洗、氯化反应、精馏提纯、氢气还原、结晶、转化工艺生产7N高纯磷,重点围绕精馏、结晶、还原工艺参数及相关装备研究。 |
2022年7月-2023年12月 |
600 |
400 |
200 |
80 |
120 |
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的复方三七滴丸院内制剂研制开发项目 |
云南金七制药有限公司 |
研究复方三七滴丸中药院内制剂的配方筛选、原料提取工艺、制剂工艺等关键技术,完成毒理、药效学试验研究及质量标准研究、稳定性研究,完成复方三七滴丸院内制剂临床试验申请,并新增申请6个复方三七滴丸的专利获得受理,授权专利(实用新型专利)3件以上。 |
2022年8月-2025年7月 |
260 |
160 |
100 |
100 |
|
国家级科技孵化载体建设项目 |
楚雄八戒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1.国家级孵化载体培育,打造创新服务新基建;2.建设创新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聚集产业创新资源;3.开展创新能力培育提升行动,完善科技服务体系。 |
2022年7月-2025年6月 |
1790 |
900 |
890 |
890 |
|
国家级众创空间培育项目 |
楚雄高新领创科技有限公司 |
1.年协议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不低于20家;2.入驻创业团队每年注册成为新企业数不低于10家,或每年有不低于5家获得融资;3.完成服务队伍建设,培养3名以上具备专业服务能力的专职人员,聘请3名以上专兼职导师,对创业团队和企业提供专业化、实践性辅导服务;4.每年开展的创业沙龙、路演、创业大赛、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不少于10场次;5.入驻孵化企业获得知识产权不少于20件;6.组织入孵企业参加省、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10项及以上;7.每年为企业提供服务数量100次以上;8.年入驻孵化企业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少于7家,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1家;9.项目期内,营收达到1000万元以上企业不少于1家;10.完成国家级众创空间备案。 |
2022年9月-2024年12月 |
300 |
150 |
150 |
150 |
|
豆瓣酱微生物分离纯化与鉴定关键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应用项目 |
楚雄云泉酱园有限责任公司 |
针对豆瓣酱生产过程中出现制曲污染,降盐发酵技术(可控制发酵盐分为10%-12%)开展微生物分离纯化与鉴定关键技术研究,采用现代生物技术手段降低盐分,提升豆瓣酱品质。 |
2022年9月-2024年3月 |
60 |
30 |
30 |
30 |
|
项目名称 |
实施单位 |
项目主要研究内容 |
项目实施期 |
项目总预算 |
自筹资金 |
拟支持财政资金 |
||
合计 |
州级 |
省级 |
||||||
特色原料药GSH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
云南积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引进新的谷胱甘肽高产菌种(LZX005),开发研究新菌种的发酵关键控制工艺,实现发酵产能突破,实现批产量的翻番。对发酵工艺中的杂质溯源、控制及杂质分析测试等构建可控的技术及质量标准,从发酵源头控制杂质;2.在已有专利技术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提取、纯化关键技术,降低杂质含量,提升收益率;3.解决精制工艺中晶型对于产品溶解度影响的技术难点,改善药物溶解度和澄清度稳定性,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4.母液中谷胱甘肽产品回收、纯化关键技术研究,溶媒回收套用技术及质量控制,增加经济效益同时减少废液排放;5.结合以上特有的关键工艺技术,对生产线进行产业化匹配性改造,充分发挥自主创新能力,改造和设计制作部分关键工艺设备,满足产业化生产需求,提高纯化、精制工艺设备产能,缩短生产周期,进而进一步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同时提升发酵自动化控制水平,实现生产控制的标准化及数据完整性,确保生产过程的稳定的可控;6.完成工艺技术的转移,开发有效的过程控制及物料、中间品的检测方法。完成分析方法验证、工艺验证、质量研究、质量标准的制定,完成杂质研究、产品稳定性研究及药学研究,形成一个稳定、安全、有效的工艺,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最终实现产业化生产,上市销售。 |
2022年7月-2025年6月 |
916 |
766 |
150 |
50 |
100 |
绿色健康酱腌菜食品关键技术创新与应用项目 |
云南马大泡食品有限公司 |
1.绿色食品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及示范推广。2.生产工艺优化及规范化操作流程的建立。3.发酵技术的创新应用。4.生产加工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的建立。 |
2023年1月-2023年12月 |
40 |
30 |
10 |
10 |
|
资金合计 |
3966 |
2436 |
1530 |
1310 |
220 |
1.资金下达及到位情况
楚雄高新区2022年度联合专项资金2000万元,其中:省级配套资金600万元、州级配套资金600万元、楚雄高新区管委会配套资金800万元。
2022年3月24日,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科技局以《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科技局关于下达2022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及绩效目标的通知》(楚财教〔2022〕51号)下达2022年省级联合专项资金600万元;2022年4月6日,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科技局以《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科技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通知》(楚财教〔2022〕39号)下达2022年州级联合专项资金600万元。省、州配套资金已拨至楚雄市财政局,但楚雄市财政局未将资金下拨至开发区财政局,2022年省、州联合专项资金滞留在楚雄市财政局。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高新区管委会配套资金未到位。
2.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联合专项资金未拨至企业,未形成支出。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联合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期目标为:(1)引进或培育国家级创新创业平台1个;(2)引进或培育新型研发机构1个;(3)申请专利300件以上;(4)牵头或参与制订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2个;(5)引进培养州级以上科技创新人才10人以上;(6)解决关键核心技术2项以上;(7)转化应用科技成果数5项;(8)科技成果转化新增产值2亿元;(9)技术合同登记额达1亿元以上;(10)新建生产线2条。
2022年度目标为:(1)申请专利100件以上;(2)引进培养州级以上科技创新人才10人以上;(3)科技成果转化新增产值2000万元;(4)技术合同登记额达3000万元以上;(5)转化应用科技成果数1项;(6)被服务企业满意度≥90%。
本次评价通过对2022年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联合专项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和评判,总结项目实施的经验,为相关部门决策、管理、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2.《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
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科技计划(专项)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云科规〔2021〕4号);
4.《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1〕10号);
5.《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正面清单负面清单》(云财教〔2021〕139号);
6.《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科技局关于印发<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联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楚财教〔2021〕163号);
7.《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科技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通知》(楚财教〔2022〕39号);
8.《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科技局关于下达2022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及绩效目标的通知》(楚财教〔2022〕51号);
9.项目涉及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
1.科学公正。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绩效相关。绩效评价工作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3.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022年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联合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内容包括以下四大部分:项目决策、项目实施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
项目决策:该指标反映项目立项情况、绩效目标设定情况、资金投入情况;
项目实施过程:该指标反映资金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产出:该指标反映项目产出数量;
1.成立评价工作小组,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向被评价单位发出初步提供资料清单,收集评价资料;
2.根据获取的评价资料及进一步核实了解的情况,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3.根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中的评价指标体系,补充相关资料,并在规定时限内报送绩效评价工作组;
4.绩效评价工作组在审阅获取的绩效评价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实地调查,按指标体系对项目绩效进行打分,初步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
5.将初步撰写的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送达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科技局征求意见,据反馈意见及建议论证、修改、完善后提交正式绩效评价报告给楚雄州财政局。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从项目决策、项目实施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对评价指标进行逐项分解,从定性与定量两个角度综合考量,评价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本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分为三级,其中包括4项一级指标,8项二级指标,16项三级指标,满分为100分。具体如下:
2022年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联合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决策(20分) |
项目立项(4分) |
立项依据充分性(4分) |
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②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每一项2分。 |
绩效目标(8分) |
绩效目标合理性(4分) |
①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 ②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每一项2分。 |
|
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 |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每一项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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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入(8分) |
预算编制科学性(4分) |
①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 ②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每一项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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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分配合理性(4分) |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 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是否与地方实际相适应。 每一项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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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30分) |
资金管理(18分) |
配套资金到位率(6分) |
配套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配套资金/计划配套资金)×100%。 实际到位配套资金:本年度内落实到项目的资金。 计划配套资金:本年度内计划安排到项目的资金。 得分=6分*配套资金到位率。 |
资金拨付合规性(6分) |
①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文件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每一项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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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率(6分) |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实际支出资金:本年度内项目实际使用的资金。 得分=6分*预算执行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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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12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6分)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项目管理制度; ②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 ③是否制定项目公开制度并在单位内部对项目立项、主要研究人员、资金使用、研究成果等事项进行公示,以接受内部监督。 每一项2分,涉及7家企业,各家考核结果占每项得分的1/7。 |
|
制度执行有效性(6分) |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③项目申报、立项、任务书、完成成果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每一项1.5分,涉及7家企业,各家考核结果占每项得分的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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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24分) |
产出数量(24分) |
申请专利目标数完成情况(8分) |
目标数≥100件 得分=8分*完成率 完成率=(实际申请专利数/100)×100%。 |
引进培养州级以上科技创新人才目标数完成情况(8分) |
目标数≥10人 得分=8分*完成率 完成率=(实际培养人数/1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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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应用科技成果目标数完成情况(8分) |
目标数1项 完成目标任务,得8分;未完成,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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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26分) |
经济效益(18分) |
技术合同登记额目标完成情况(9分) |
目标≥3000万元 得分=9分*完成率 完成率=(实际完成金额/3000)×100%。 |
科技成果转化新增产值目标完成情况(9分) |
目标数2000万元 得分=9分*完成率 完成率=(实际完成金额/200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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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 |
被服务企业满意度(8分) |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90%(8分);②80%≤服务对象满意度<90%(6分);③70%≤服务对象满意度<80%(4分);④服务对象满意度<70%(0分) |
本次评价主要采用因素分析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依据《2022年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联合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2022年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联合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做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级,总分≥90分为优;80分≤总分<90分为良;60分≤总分<80分为中;总分<60分为差。
评价工作组根据各相关单位上报的绩效评价资料,结合实地调查了解的情况,对2022年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联合专项资金项目从项目决策、项目实施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个方面进行了整体分析、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立项
项目根据《云南省科技厅、楚雄州人民政府2021年厅州会商专题会议纪要》立项,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立项依据充分。
2.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与资金一同下达,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关,预期产出、效益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绩效指标具体,指标值清晰、细化、可衡量。
3.资金投入
楚雄高新区2022年联合专项资金由省级配套600万元、州级配套600万元、楚雄高新区管委会配套800万元。资金预算编制及分配均按照《云南省科技厅、楚雄州人民政府2021年厅州会商议题》“议题一:创新能力提升1.提升楚雄高新区创新能力。……由省科技厅、楚雄州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三方按3:3:4比例出资设立科技创新联合专项,支持楚雄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执行,预算编制及分配科学、合理。
1.资金管理
楚雄高新区2022年度联合专项资金2000万元,其中:省级配套资金600万元、州级配套资金600万元、高新区管委会配套资金800万元。省、州配套资金已到位,楚雄高新区管委会配套资金未到位。配套资金到位率60%。
省、州配套资金已下达至楚雄市财政局,楚雄市财政局未将资金下拨至开发区财政局,省、州配套资金滞留在楚雄市财政局,资金未形成支出。预算执行率为0。
2.组织实施
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未制定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或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项目公开制度等加强对项目及资金的管理,项目及资金管理均按照《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1〕10号)、《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正面清单负面清单》(云财教〔2021〕139号)、《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联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楚财教〔2021〕163号)相关规定执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专利申请103项;引进科技创新人才11人;转化运用技术成果1项。
1.经济效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技术合同登记额3966万元;科技成果转化新增产值2218.52万元。
2.服务对象满意度
通过对服务对象的问卷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100%。
2022年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联合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2.46分,等级为“良”。 扣分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扣分 |
扣分情况说明 |
过程 |
资金管理 |
配套资金到位率 |
2.4 |
计划资金2000万元,到位省、州资金1200万元,楚雄高新区管委会应配套资金800万元资未到位,配套资金到位率60%。 |
资金拨付合规性 |
6 |
省、州到位资金滞留在楚雄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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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率 |
6 |
资金未拨至企业,未形成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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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14 |
6家已提供财务管理制度、4家已提供项目管理制度,公开制度均无且均未进行公示。 |
|
合计 |
17.54 |
相关各方高度重视,管理规范。楚雄州科技局、楚雄州财政局制定并印发了联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项目总体目标,落实资金保障,明确各主管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职责,规范项目从申报到完成验收各环节程序,有效确保了项目的管理规范。
1.楚雄高新区管委会应配套资金800万元未到位,配套资金到位率60%。楚雄开发区财政应积极落实项目配套资金,作为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
2.省、州配套资金已下达至楚雄市财政局,但楚雄市财政局未将资金下拨至开发区财政局,资金滞留在楚雄市财政局,未形成支出。应严格按照资金下达文件要求及时、足额下拨专项资金,以免造成专项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的情况,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未制定项目管理制度或财务管理制度;所有企业未制定项目公开制度,且未在单位内部对项目立项、主要研究人员、资金使用、研究成果等事项进行公示。项目实施单位应制定和完善与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的规章制度,应在单位内部对项目立项、主要研究人员、资金使用、研究成果等事项进行公示,以接受内部监督。
本次评价依据评价客体提供的各项基础资料,运用规范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工作组保证本次评价工作全过程的公正和公平,各项评价基础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由评价客体负责。未经评价工作组织机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本评价结果对外公布。
七、评价单位工作组人员签字
工作组人员签字:
楚雄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本评价报告出具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
(一)《2022年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联合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评分表》;
(二)《2022年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联合专项资金项目企业满意度问卷调查汇总表》;
(三)楚雄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证书复印件;
(四)楚雄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主办:楚雄州科学技术局 楚雄彝族自治州外国专家局 滇ICP备17005641号-2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204号 电话:0878-3369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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