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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56F-/2024-0924001 公文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24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监督索引号532300002753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楚编办发[2019]15号)的通知要求成立了楚雄彝族自治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文件明确规定了楚雄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贯彻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协调全州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指导县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开展公共服务,组织开展科技统计,依法对外开展科技咨询、项目策划、科技中介服务与科技统计服务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做好科技统计工作。高位推进研发投入工作,2023年2月1日,召开州委科技创新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科学系统部署下一步科技创新工作。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先后2次对研发投入工作作出批示,州政府相关领导按照批示要求,靠前指挥调度,组织召开楚雄州全社会研发投入工作推进会暨2023年第一次联席会议和专题会议2次,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协调解决矛盾和困难问题,全力推动全社会研发投入迈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同时在报表填报审核期间,坚持每日研判分析,每周进行通报,州全社会研发投入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3期情况通报到各县市政府,做到数据填报监测有力,着力解决数据填报效率不高的问题。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研发投入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印发了《楚雄州2022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考评细则》《楚雄州企业研发活动季度监测制度(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八条措施的通知》《楚雄州科学技术局关于规范企业自筹经费科技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楚雄州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紧抓实2023年度全社会研发投入有关工作的通知》,落实好季度监测工作,对全州前三季度企业研发活动季度监测情况实施通报,同时落细落实工作措施,精准指导企业规范科技项目及经费管理。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统计调查名录清单核定和增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科技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统计调查做好基础工作。

2022年,楚雄州全社会研发投入总量81562.5万元,较上年增加15872.37万元,同比增长24.16%,高于全省平均增速12.96个百分点,研发经费投入总量位居全省第8位。研发投入强度增长0.05个百分点,达到0.46%,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居全省第11位,被省科技厅通报表扬,州长对表扬批示“好”。

加强培训指导服务。2023年以来,先后于1月、10月、12月三次组织开展,分别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州内研发投入重点企业项目专家、财务专家分别对全州30家重点企业开展研发投入“一对一”专项服务,同时以楚雄市、禄丰市、牟定县、大姚县4个片区专场的方式进行,全州149家企业、3家三甲医院、42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参加培训。围绕企业研发活动规范管理、研发费用专账归集、依规依法填报研发活动统计数据等对112户企业开展“一对一”精准指导服务,对304个研发项目进行填报预审指导,帮助企业解决了“怎么填”“填什么”“如何报”等现实问题,有效提高了企业财务、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对科技创新政策进行解读和宣传。

指导全州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发展。做好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与工资总额增速2个指标统计工作,下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与工资总额增速统计工作的通知》,起草了《关于深入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相关企业指导调研的工作方案》,跟踪做好纳统企业的指导服务工作,并报送稳增长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1-11月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是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情况(错月指标),2023年1-11月全州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在库企业6户,营业收入23561.3万元,同比增长15.4%。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工资总额增速情况(错季指标),2023年,全州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工资总额下降0.5%,高于全省减速1.6%,全省排名第9位。同时积极与县市、高新区对接,做好增量挖掘工作,为2024年两个指标的增长提前谋划。

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落实《楚雄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楚经普办发〔2023〕16号)要求,切实履行五经普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推进经济普查工作,按要求成立五经普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做好五经普宣传工作,积极主动与统计部门对接联系,印发《关于做好楚雄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到各县市和高新区做好行业指导工作,切实落实行业主管和属地管理职责。

二是推进楚雄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信息化平台建设。落实推进云南省科技厅与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科技工作会商确定的建设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项目,发挥厅州会商机制的作用及对接省、州科技工作和创新发展重大需求,建设“楚雄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信息化平台”。

目前,厅州会商会议后,组成了专业的编写班子,加强与省科技厅相关处室的协调对接,按省科技厅自上而下的项目决策程序,先后编写了项目方案和简表,州委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副州长、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6次带领区创科、成果转化中心等相关科室到省厅汇报对接,修改项目实施方案,就实施内容、实施时间、达到目标等基本达成一致,项目已经列入云南省科技厅2022年度全省科技工作实施项目,方案也已通过省科技厅区创处初审,明确建设“楚雄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信息化平台”。

三是完成成果转化中心内部管理及一级预算单位相关工作。完成了楚雄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2023年工作经费绩效自评、三公经费预算及公示等相关工作。按照州财政局要求,做好成果转化中心2023年及2023-2025年三年项目预算编制,2023年公用经费细化,并召开办公室会议集体研究,按照财务要求完成中心各个时段项目预算编制、录入、修改完善相关工作。做好项目申报工作。2023年以来成果转化中心共申报科技计划项目3项,资金1212万元,分别是云南省楚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项目、2022年省级技术合同登记奖补资金、2023年“三区”科技人才项目资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科技成果中心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楚雄彝族自治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备注:1. 楚雄彝族自治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2.楚雄彝族自治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3.楚雄彝族自治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为楚雄州科学技术局所属单位,无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故《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779,631.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9,631.6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3,934.60元,增长4.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934.60元,增长4.55%;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三区人才项目经费20,000.00元,人员工资增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导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779,631.64元。其中:基本支出759,660.64元,占总支出的97.44%;项目支出19,971.00元,占总支出的2.5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3,934.60元,增长4.5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963.60元,增长1.87%;项目支出增加19,971.00元,增长100.00%;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支出增加的原因是2023年增加三区人才项目经费增加20,000.00元,人员工资增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9,660.6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6,674.78元,占基本支出的94.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985.86元,占基本支出的5.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971.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2023年乡村振兴科技专项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9,631.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3,934.60元,增长4.55%,主要原因是2023年乡村振兴科技专项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支出增加19,971.00元,同时每年社会保障缴费基数、住房公积金和人员工资均有调增。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585,917.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1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支出、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等。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309.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2,225.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8,1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8%。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1,68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1,68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84.4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8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8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决算为1,688.00元,完成年初预算84.4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没有预算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活动大部分在州科技局承担。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688.00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688.00元,增长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2022年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没有预算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活动大部分在州科技局承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市汇报对接工作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因本单位为其他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彝族自治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资产总额21,856.41元,其中,流动资产43.91元,固定资产21,812.5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10.5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9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为所属单位,由上级部门楚雄彝族自治州科学技术局统一公开,故我部门无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住房保障支出:反映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3.“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支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0000275301111

附件: 楚雄彝族自治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2308180702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