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科学技术局关于2024年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第二批7项)
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楚雄州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州科技局组织对实施到期的7个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州科技局将对通过验收的项目发放验收证书。
公示期7天(2024年12月20日至12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州科技局反映,并提供相应事实依据。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有效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打印无效)和有效联系电话。对收到的异议材料,州科技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田玉兰0878—3369685;地址:楚雄市永安路204号楚雄州科技局;邮编:675000。
附件:楚雄州科技计划项目2024年验收结果汇总表(第二批7项)
楚雄州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19日
主办:楚雄州科学技术局 楚雄彝族自治州外国专家局 滇ICP备17005641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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