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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咨询
发言人账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4-01-03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是怎么样的?
回复人名称 楚雄州科技局
回复时间 2024-01-03
回复内容 您好,《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以下简称“7号公告”)明确: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