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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认真落实研发投入政策2020年为企业加计扣除研发费用5773.84万元

日期:2021年08月30日 18:14    作者:胡建华    点击:[]次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励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楚雄市认真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科技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研发投入经费取得新突破。“十三五”期间,全市研发投入经费总量13.1亿元,名列楚雄州第一,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经费9.44亿元,占全社会研发投入经费的72.1%,企业在技术研发与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日益明显。

二是研发投入政策注入新动力。2021年,出台了《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5条措施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强化研究与试验经费投入,市财政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由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牵头制定了《楚雄市研究与试验经费投入企业奖励措施》,对有研发经费投入的规模以上企业进行奖励,极大的鼓励了企业开展技术研发活动。

三是研发投入政策落实取得新成效。2020年,市本级企业所得税汇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43户,加计扣除金额5773.84万元。全市16户高新技术企业100%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2020年以来,全市共兑现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经费346万元,共有47户企业获得实惠。认真执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2021年上半年,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实际减免税额1296.79万元。尤其是2020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科技部印发《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后,我市某企业在该政策出台前减免为4.8万元,新政策出台后可减免为7.2万元,新政策为该企业减轻2.4万元的负担;另一家企业在新政策出台前减免为9.5万元,新政策出台后可减免为14.2万元,新政策为企业减轻4.7万元的负担,切实让企业减负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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